张志龙,江苏省南京市人原南京巨丰宾馆的法人。2006 年5月28日张志龙以南京巨丰宾馆的名义与南京市江宁区横溪大街甘泉湖社区(原南京市江宁区横溪镇甘村村委会)签定了关于高村水库周边约300亩四荒土地的租借协议(后附协议)。
协议约好: 1、租借期50年,自2006年5月至2056年5月: 2、租金为80元/亩/年: 3、土地用于开发农家乐。
2008年8月张志龙回到南京后,预备将租借的300亩四荒土地从头运营办理时,发现这300亩四荒土地现已被其别人在运营。为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拿回本该归于自己运用的300亩四荒土地运用权。从2008年至今张志龙数次到社区讨要说法,均无果。其时社区担任人也并未奉告土地运营权已转至别人。
这些年来张志龙坚持到社区讨要说法,直到2014年,张志龙和母亲再次到社区维权。其时社区担任人万般无奈下出示了一份2006年10月20日由社区代表黄某签字并加盖社区公章,南京新瑞年出资担保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姜某明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南京巨丰宾馆签署的三方转让协议。让张志龙不敢相信的是,在这份三方转让协议上竟然有人假充他的身份在上面签了字。这时张志龙才理解他们通过暗箱操作,签定一份不合法的虚伪协议,将他承揽的300亩四荒土地强行霸占了,所以这么多年他们一向忽悠唐塞逃避他。
张志龙通过进一步了解,本来在他外出期间,南京新瑞年出资担保发展有限公司在不合法获得该地块后,又转让给了南京溪泉苗木专业合作社(前担任人为姜某明,后变更为夏某风),后又转让至姜某伟的名下。现在谁在运用这300亩四荒地不详。
2019年张志龙又先后屡次到社区,寻求处理争议,时任社区书记王恒未予答理。他说:你们该怎样去办就怎样办,打官司也行!
张志龙要求对三方协议上他的签名做司法鉴定,可是社区担任人竟然说找不到原件了,以此逃避做司法鉴定。
关于三方签定转租协议的真假。时任社区书记王恒和记者说:“他问了姜某明等人他们给他回复,说是当年他们拿着协议到安徽合肥找到张志龙在三方协议上签名的。”
也就是说其时的社区担任人在本应三方一起碰头签定的协议,仅凭南京新瑞年出资担保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姜某明(乙方)拿着一份假充我签字的虚伪协议,就完成了对我承揽的300亩四荒土地运用权的不合法转让。
张志龙表明,新官不能不睬旧账,期望现任领导能客观脚踏实地地查询清楚,当年假充我签名的不合法转让协议是哪个领导授意的?为保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奔走十几年了。当地领导不能简略给我一句话:去打官司。就把我推到门外了。我以为这是推卸责任,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是懒政行为。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奔走数年的张志龙期望南京市江宁区横溪大街和甘泉湖社区领导能脚踏实地的查询处理好此事,偿还他对300亩四荒土地运用权。
张志龙也期望南京市主要领导能组织人查询清楚,当年签定的这份三方虚伪协议究竟谁是暗地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