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燕)怀柔区怀柔镇南关村村委会原主任张玉东承揽林地,自建39栋别墅,做广告进行出售,成为北京首例因占用农用地被追查刑责的人。昨日,西城法院以张玉东犯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检方指控,张玉东于2006年4月间,与怀柔桥梓镇峪口村村委会主任陈有海签定土地承揽合同,不合法改动农用地用处进行房地产开发,建造别墅39栋及路途、护坡等隶属设备。经判定,形成林地植被损坏面积约41.7亩。
此案在开庭时,张玉东表明认罪。张玉东说,2002年,他从朋友王某手里接过农家乐山庄持续运营,看到山庄后边的一大片山林搁置,所以找到峪口村村委会主任陈有海商议,想承揽该片山林办旅行、搞栽培。
张玉东拿到地今后,雇施工队兴修别墅、路途、护坡等隶属设备。用妻子的姓名注册了公司,开端宣扬、售卖别墅。
到案发时,39栋别墅现已售罄。别墅每平米的价格3000余元,与购房人的《房子转让协议》上盖着峪口村村委会公章。据陈有海在过后承受查询时表明,张玉东自称假如房子无法出售,就没钱交承揽租金,他无法才赞同盖村委会公章。
因为张玉东在承受涉案查询时,得知不合法占用林地不行10亩就不会被追查刑事责任,为脱罪,他找到亲属严金磊等人,签定虚伪分包合同。严金磊被诉犯有庇护罪。
法院以为,张玉东侵犯了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构成了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而严金磊明知张玉东涉嫌犯罪,还为张玉东作假证明庇护,妨害了司法活动,现已构成庇护罪。
鉴于张玉东不合法占用的5615.865平方米面积已被怀柔区林业局行政处分,法院对这部分未计入刑事处分的面积。
西城法院终究以张玉东犯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三万元。严金磊犯庇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2009年,怀柔法院做出撤除违建的裁决,但因为“不具备履行条件”而未履行。
昨日,此案公诉检察官表明,因为别墅都现已售出,并且住人,履行起来难度很大。检察官表明,此案结案后,检方将与法院商议怎么撤除别墅。